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公告】113學年度起EMI課程認證說明

自113學年度起,如果有老師要申請EMI課程認證,

要麻煩老師填寫EMI課程申請書(含課程大綱)+ 檢核表,

提送系課程委員會→院課程委員會審議,

EMI發展中心收到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後會於系統加註為全英語授課,

並於選課前公告於中心網頁,選課完成後製作課程證明予授課教師,

如果有老師是想申請EMI課程補助(有另外的申請書,每門課最多補助5萬元,需繳交成果報告書、參加成果發表…)的話,

也要先有通過EMI課程認證才能申請喔,每學期課程補助申請時間依EMI發展中心另行公告,謝謝。

如有疑問請洽屏商校區行政大樓4樓EMI發展中心/ (08)766-3800分機27701/amyjeantw@mail.nptu.edu.tw 賴助理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