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一次公告-113-2 EMI課程補採認】院會議記錄受理截止日:114年3月11日(二)10:00,「請各系與教師提早作業以利後續各院於114年3月11日(二)10:00前會辦會議紀錄至EMI發展中心」
各位師長、系(院)承辦人好,
113-2開設的EMI課程開學後還可補採認,
補採認流程如下:
申請教師填寫EMI課程申請書(含課程大綱)+檢核表→提送相關資料至系課程委員會→院課程委員會審議→各院會議
*114年3月11日(二)10:00後不再受理補採認
請各系與教師提早作業以利後續各院於114年3月11日(二)10:00前會辦會議紀錄至EMI發展中心,
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或來信EMI發展中心,
瀏覽數: